香港中學會考美術科將於2005年進行課程改革,考核方式有所改動,並易名為「視覺藝術」,刻下正在為課程確立作意見的徵集和討論。
這牽涉了考卷內容的釐訂與組合拼湊的較大層面的改動。「視覺藝術」的廣泛性超越過去的美術科,這是毋庸置疑的。惟其中關於書法考卷的處理則明顯有很大爭議性。
書法原分中國書法和西洋書法,原本放在考卷第二部份,作為全部六卷中的其中兩卷。新修訂的做法要將這兩卷剔除,而只放在考卷第三部份的作品集(教師評核計劃)中,作為日常習作的一種。
書法不能考草圖發展與包裝設計
應該指出,放在第二、第三部份考核是有頗大分野的。第二部份是即席創作,考生需要寫楷、行草隸篆(任選其二),考核考生對文字結構及筆墨運用的知識。第三部份則評核考生日常習作,按課程建議,是看考生的草圖及意念發展及其他不同方面的媒介技巧、風格、能力表現等。建議特別強調書法須能融合平面設計及包裝設計,發揮考生創意及想像力,以配合課程改革的大方向云云。曾經習字的人或許都會有這樣的經驗:書法純乎是一種透過筆畫線條去蘊構畫面、去寫胸中氣韻的造型藝術,說是發揮創意與想像力還可以,但卻與平面、包裝設計無涉。課程設計者這樣定格,可以說是門外之談了。
取消書法考卷的理據頗為牽強。其一,設計課程者謂:八卷加作品集,內容臃腫,但因此而選擇書法開刀,是莫須有。其二,設計課程者謂:考生人數逐年下降,例如2002年只有166人,而表現水平不高。這數據有沒有參考價值很難說,但用人數多少決定存廢,就好比商舖入貨多少取決於顧客數目多少同樣功利。其三,設計課程者謂:書法較偏重抄寫操練,而非結合日常生活的應用。試問有那種藝術形式的起步不是需要「操練」?用「抄寫」形容習字過程,眼界和品味是不是稍低了?至於說「不能結合日常生活的應用」,更有些荒誕不經了。字既是人的衣冠,書法作品也是慣常被採用作為藝術品以及裝飾品的,絕對可以提高欣賞品味,沒有一種藝術形式有像書法般更實在的應用價值了。取消之議,是不是出於太多的偏見了?
重視傳統藝術不應放棄書法
歸根究柢,書法考卷的存廢,是一個怎樣看待傳統藝術創作形式的問題。固然,我們很難(亦無須)希望能透過公開考試的方式去提倡藝術,但明顯地,書法既是「視覺藝術」,而且在中國人的社群中,也是一種重要的藝術表現方式。書法考卷的存在,未必對藝術發展起著提倡與催化作用,但最少它的意義是存在一種選擇,讓真正喜歡這種形式的考生多一種表現的機會。當然,透過日常的操練與接觸,去提高這種藝術形式的表現力與鑑賞力,令「視覺藝術」更具多元化的意義。
香港在百多年的殖民地管治下,很多傳統精粹不知是故意被壓制,抑或是出於不刻意的輕視,總之沒有得到它應得到的重視與提倡。書法作為國粹之一,雖未必如以故書法研究學者熊秉明所謂是中國最重要的藝術表現形式,但在現代華人社會中總應有它的位置。令人出奇的是,殖民時代尚可包容的,新的時代卻未能延續。會考科目的一個小部份,雖沒有甚麼重大意義,但人手負荷輕省,可看作為這門藝術的保存與發揚略盡綿力。不然,有這麼的一天,人的鑑賞力隨著藝術表現力的日趨湮滅,像曾灶財這類(只能)「結合日常生活的應用」的「創作」,居然能得到盲目的吹捧,這也許是社會藝術品味庸俗化、膚淺化的最佳表徵了。
15/6/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