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4/2009
一提到民主,很多人直覺認為是想奪權,我卻較傾向從提升的角度看問題。
現存學校行政,有的是頗為專權的。學校組織的建立,撇除不怎麼管行政實務的辦學團體,建基於三層架構:校董會—校長(或學校管理委員會)—教師。三層架構有權力的隸屬關係:校長是學校行政的最高負責人,可以指派老師工作,辦學效能直接向校董會負責。校董會也可把辦學理念和訴求頒令校長執行。本來大家純從教育角度著眼,什麼要求,什麼政令,大多循常,也不易產生什麼爭議。但問題是校董會成員不少非教育界出身,判斷事物很多時受社會風尚和取向影響,不能保證每事皆從教學效益角度出發。校長也有強勢弱勢之分。一些學校行政經驗豐富、辦學成績卓然有成的校長,校董會會給予絕對的信任。相反一些新任校長,或舊任而因管理手法引起質疑,或因學校成績退步,遇有較高要求的校董會,插手校政的機會便會增大。校董會、校長是權力的施予者,教師就是權力的接受者。當然學校行政不是一部機器,校長和教師不少有多年的合作關係,大家也朝著一個相近似的目標推行校政,在行事上小齟齬有時難免,但大紛爭卻不容易出現。
較大的爭議出現在教育大政策轉變的時候,不同角色有不同價值判斷會引起頗為複雜的問題。就以教學語言的轉變為例,這是教育政策大轉變的一個例子。政府推行模糊因教學語言而導致的標籤效應,意欲泯除英中和中中的分別,讓有能力的學校因應不同境遇採取適當的教學語言模式。除卻一些傳統英中名校和大部份成績較遜的第三組別學校以外,中流定位的學校所受衝擊最大。校董會受社會風尚和價值判斷影響,也希望提升學校定位,不少會較傾向於增強英語教學的成份。校長是學校行政的掌舵人,當然也希望收生質素提升。但較現實地考慮,一些教學效益和學校管理的問題會較受關注。家長蜂擁地希望學童用英語學習,但作為學校的管理者,要考慮的是學生提升英語之餘會否降低其學科的競爭力,或因個別班級或學科因轉用英語而產生的學校行政的紛爭。教師當然也關注學校的定位和收生的水平,但恐怕會更重視如何有效施教的問題、工作量的問題,以及個人英語能力如何提升的問題。
專權的施政會是:校董會明令加強英語教學,校長儘可能配合想法,學童的學習效能重要性未必及得上學校定位的追逐。教師不能異議要推行政策,工作量如何編配教師自行安排,不合格英語施教者限期提升個人語文水平,最終不能達標的可能因而辭退。
當然施政可以較有「民主」成份的。校長在校董會中有較理性的辯論,或抗衡校董不合理的要求;思考政策既要關注社會要求也能照顧學習效益;教學人手的編配能做到不偏不倚,對老師的要求建基於互讓互諒,多鼓勵少壓迫,也能體諒教學的處境,提出有效而到位的行政手段。
這些都是很「人治」的。如何能從「體制」的改革著手,明白到校政民主化可以提升教師專業,加強團隊精神的建設,也能提升教學質素,要求校政「民主」才能有充份的理念依據。當然更重要的背景是:辦學團體、校董會和校長都不是教師的「僱主」,忠於理念的教師和學校當局有議論的權利,更率直地說是有議論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