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看曾灶財

早前,為了配合選舉的宣傳,職工盟找曾灶財寫了一些標語印製汗衣,這動作引起了社會的一些討論。有人認為政黨中人利用了一個「完全沒有自我保護能力的老人」,去達到一些團體的目的。是否應把問題提到這樣的高度,很難教人認同。幾句標語的價錢,是否應超越幾個生果和幾百塊錢,這是不同的價值觀問題。反正藝術創作者(?)也希望得到認同,這就正如娛樂圈中人不能既要人家替你宣傳,但又指責別人侵犯他們的私隱一樣。寫幾個字而得酬勞,一會兒質疑政治理念是否相同、一會兒提到被人利用而思反對,對生活拮困的老人來說,是否在「阻人發達」?

原先以為,吹捧曾灶財的「書法」創作,只是一些幫閒文化人嘩眾取寵之舉。九月八日「文化版」李世莊先生《曾灶財神話和文化政治》一文中提到一問題:「究竟曾灶財的字『好』在哪裏?此問題不是該早已有相當的討論嗎?」我看真正的「好」藝術,從沒有人會質疑它是否、幾時應被廣泛討論。唯獨是對某些「創作」是否算得上「藝術」這個命題還抱有懷疑,或覺得「它」沒有得到廣泛討論,則這種「創作」應否提升到「藝術」的層次,便很受質疑了。  

曾的字是不是「書法」?

曾灶財寫的很難稱為書法,我看可以從外在和內在因素討論。從外在因素說,書法是一種很獨特的藝術創作形式,它本身就不能割裂和傳統的關係。優秀創作者都是在傳統風格中有所承傳而創新的。唐宋書家,各有宗法,體貌蹤跡易尋,不去說了。即使明清創作者,屢開生面,也不能割裂和傳統關係。比如伊秉綬、金農,字的風格夠獨特了,前者與漢隸《衡方碑》血肉相連,後者則長期揣摩《天發神讖碑》、《谷朗碑》和《國山碑》寫法而抵於成。明朝獨步書壇的王鐸,臨摹二王書法更是身體力行,一生終之。曾灶財嗎?對不起,很難看出步履古人半點蹤跡。劉健威讚嘆曾灶財的字「天真、稚拙、用筆有法而無法」,他自己「嘆為觀止」也算了,但這類讚賞標準,簃用來評價小學生的字也不是差不多吧?

也不能說沒有法古就一無是處,字有內在的審美要求:佈局、用筆、留白、行氣等都是客觀標準。曾灶財的字,呆板少變化,每每填滿一個空間,最顯著的「創新」,或許只是字體時大時小而已,能否經得起上述幾個審美標準的考驗,觀者自有定評,也無須置喙了。

淺薄空洞的「神話」

曾灶財揚名,更大的可能是因其生活的傳奇性。他是輕微的精神病患者,終日自稱九龍皇帝,干犯法紀到處塗鴉,屢禁無絶,或許這是構成所謂「曾灶財神話」的要素。但真的「神話」又哪有這樣淺薄空洞了?設想曾如果不每每「下旨」,如果不犯禁塗鴉,而只是默默在家中「創作」,相同的字體又會有多少人讚賞?

無疑,曾灶財的肖像和作品不斷被挪用,時裝設計、家居飾物、清潔用品廣告……,這些都是商業噱頭,原和藝術無涉。自然,吹噓曾的「書法」,或許也是另類的商業噱頭。

劉健威在《信報》的一篇短文寫道:「我從不以為曾灶財可以取代那些受過正統訓練,或走一般創作正路的藝術家,那是不同的路數,可並行發展」。固然是了。這樣的塗抹之作又如何能「取代」甚麼呢?但證諸過去,劉在九七回歸前夕曾策劃「曾灶財書法展」,也在報章發表《侵犯與童真-談曾灶財書和書法展》之類文字,分明都把曾作品提到「書法」的檔次。這「不同路數」,說是包裝、平面設計、裝置藝術也許更為近似,無須侈言書法,因為人們對書法的要求,是不是應有較高的標準?

23/6/2004

日期: | 作者: 鄭楚雄 香港教育 中國文化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