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文學新課程問題多多

19/6/2002

香港課程發展議會新近發表了中六中國文學課程改革的諮詢稿,並建議新課程在二零零三學年開始使用。新課程的改革,主要精神是解除舊課程內容過於艱深和繁重的棕縛,多從創作與比較分析著手,提高學習的興趣。這點動機,說出來頗為動聽,實踐起來,是否就如想像般容易,並收到預期效果,那就不無疑問了。尤其文學教材浩如煙海,如何剪裁配合才能在適當的程度安排上建立良好基礎,面對新的大改動,實在沒有不慎思明辨的理由。

新課程鼓勵不讀書 

舊課程分別考課文和文學史兩卷,現在據說過繁重,於是有了大規模的調整。課文由過去指定的二十四篇改為「指定作品」、「講讀作品」、「導讀作品」、「自讀作品」四類。顧名思義,四類作品的施教重要性是依次遞降的。但既然列入綱目,哪不論主次,定是要求學生用不同方式研習的。不過,總計四類題材,篇目多於百篇,兩年課程如何預備?最終當然唯有是退到重點研習二十四篇「指定作品」上。但新課程擬題重比較發揮,題目可說「捉無可捉」,百多篇教材漫無邊際,哪不是變相鼓勵考生束書不觀,臨場應變嗎?

同樣問題亦出現在文學史研習的設計上。過去文學史部份,內容固然是過於繁重了,但新課程設計,把它濃縮為二十多個粗疏的專題研習。筆者出席新課程諮詢會,講者多次強調文學史部份「要教但不考」,既然「不考」,要功利的香港考生自習,打好文學基礎云云,那便只有緣木求魚了。有那麼一套要求這樣含糊的課程設計嗎?

創作不能由考試推動

新課程對文學創作似乎是別具青眼。試卷一文學創作佔全卷總分25%,而卷三「校內評核」創作練習也佔全卷15%。創作分詩、文、小說、戲劇多種形式。課程這樣安排,無疑是透過考核的要求鼓勵創作了。不過,課程發展處或許忘記了,好的創作不是馮虛御風,是要有堅實學問與閱歷基礎的。香港這麼一個文化根基薄弱的社會,孕育一群功利的市民,考試壓力瀰漫每一個中小學校園,學生思考界域長期受閉塞壓制,還有甚麼創作原動力?創作風氣壓根兒就不是、也不應由考試去提倡的,高考文學課程這樣安排,似乎就有些畫虎不成之嘆了。

文學發展觀念待商榷

新課程徹底打破舊課程卷二(課文)和卷三(文學史)的界限,把課文教學和文學史知識綜合在不同單元之上,這類教材的組織,在文學觀念的釐清和文學發展的承襲沿革的介紹上產生不少問題。以下是較顯著例子:一、在「古體詩和近體詩」中,漢樂府詩和《古詩十九首》是兩漢詩歌的重要課題,也是介乎《詩經》《楚辭》和魏詩之間五言詩的重要橋樑,但這兩類作品只放在「導讀」、「自讀」中介紹。二、唐詩介紹欠全面概括。李白、杜甫固然重要,但李杜詩選全佔「指」、「講」、「導」、「自」四個類別,其餘詩人最多只出現在重要性較次的「導讀」與「自讀」中,詩人和流派的選擇過於偏狹。三、在「詞與曲」中,宋詞的主流婉約派作品較被忽視,是其一;介紹元曲側重套數,全欠小令作品,是其二。四、新詩作品中,「指定作品」和「講讀作品」選錄何其芳、余光中和卞之琳創作,何、余二人作品又同時在「導讀」中出現,多少新詩名家作品消失了,整個新詩專題介紹內容是嚴重傾斜了。五、「駢文與賦」為了遷就韻文類別而放在新詩之後,沒有完整文學史發展觀念,是其一;賦作品選側重南北朝、宋,魏、唐作品只列次要位置,很難說恰當。六、在「先秦散文」中,哲理散文只推介儒(《論語》、孟、荀共四篇)道(《莊子》一篇),未及其餘家派,「講讀」題材亦少(只《左傳》一篇)。七、「漢魏六朝散文」中,漢佔四篇,六朝佔兩篇,魏付闕如,綱目為何不乾脆叫「漢六朝散文」?八、「明清散文」中,明朝大家張岱和袁宏道都受冷待(作品分置「導讀」和「自讀」中),然而「明代小品文特色」卻列作文學基礎知識的重要課題。九、「古今小說」中,文言小說重要作品的唐傳奇小說只選一篇,且只放在「導讀」中。在小說發展史中佔有重要位置的魏晉志人小說和宋代話本小說都神秘失蹤了,使人質疑古今小說這樣的大範疇是否適宜放在一起。

以上這些例子,說起來或嫌瑣碎,要辯解也不太難(有關當局只要說時間所限,不能兼容並包便可敷衍圓場),但卻真正關乎文學發展觀念的闡述,新課程有需要要求盡善。

最後值得一提的,「課程學習材料組織示例」中有頗多編製不認真處,如「指定作品」中,《三國演義》(節錄)-(節錄何篇?)、《紅樓夢》(黛玉進府)-(那次進府?)都交待不清,艾青《雪落在中國的土地上》誤為《雪落在中國地》。錯別字更加「離譜」,除了「課程指定作品諮詢稿」自招「勘誤」了十個錯字外,「學習材料組織示例」中,《阿房宮賦》誤為《阿房官賦》、舒巷城寫作舒巷成、王羲之改了姓黃,這樣粗疏的錯失,主其事者大概不能推搪說是「手民之誤」吧!

日期: | 作者: 鄭楚雄 香港教育 中國文化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