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鍾書在楊絳《幹校六記》的序中說「我覺得她漏寫了一篇,篇名不妨暫定為《運動記愧》。」「愧」什麼?他把當時的人分為三類,一種是「沒看清『假案』、『錯案』,一味隨著大伙兒去糟蹋一些好人」;一種是「慚愧自己是懦怯鬼,覺得這裡面有冤屈,卻沒有膽氣出頭抗議」;一種是「充當旗手、打手,去大判『葫蘆案』。」錢稱自己是第二種人。
然而在非理性的年頭,「出頭抗議」有用嗎?像《聽楊絳談往事》記錢氏夫婦的朋友、清華大學化學系創辦人高崇範的下場可作例子。一個「落落寡合、正直、有點倔」的教育家,在「三反」中不堪羞恥,含恨自殺。錢氏夫婦是他自殺前夕最後見到的客人。楊絳憶述當日的敘面:告辭的時候,他「送出客堂,又送出走廊,送出院子……他送又送,簡直依依不捨」。不久就是他的死訊。
或許較消極地看,錢鍾書能倖存,便全賴一種忍讓——一種和蘇軾在《留侯論》中稱讚張良的相近似的忍讓。《聽》書中記述錢著述的情形,便是最好的例子。一九五零年仲夏,喬冠華到清華借調錢翻譯毛澤東選集,這不是一件好做的差事,因為中文編輯與英文翻譯幾乎同步進行,編定過程中要不斷修改。楊絳說「好在鍾書最順從,否了就改,他從無主見,完全被動,只好比一架工具」。
一九五四年翻譯毛選工作告一段落,錢又被借調到古代組選注宋詩。宋詩難選,宋代詩人多,詩作更多,又沒有一部現成的《全宋詩》,得下大工夫搜輯辨認,遍讀宋詩,但最終還是用了兩年時間,完成了《宋詩選注》,卻被一幫有心人聲討《宋詩選注》的資產階級觀點。
討論錢鍾書,最容易引起爭議的是他應否去國的問題。《聽》對此有很清晰的闡明。解放前夕,「鍾書和楊絳早就打定主意留下不走」。這樣的人生抉擇,一如他們一九三八年義無反顧地從歐洲急忙登輪返回烽火連連,家破人亡的祖國。當中的理由很簡單,正如錢在當年三月給牛津同窗Stuart的信中所說:「Still, one’s lot is with one’s own people」。他們愛祖國的文字,祖國的文化,不願去父母之邦。
這些都是發生在文革被批鬥以前的事。如果錢氏預知後來的遭遇,會否有相同的判斷?我想同樣的抉擇也是理所當然的。一個偉大而謙卑的人,從人格的角度看,是重視捨而不是重視得的。這些捨,可以為家庭,為事業,為民族,或為國家前途,這在錢氏一生中可以充份驗證。《談藝錄》引述趙翼《甌北詩話》中所云「國家不幸詩人幸,語到滄桑句便工」,或許是這種運命的驅使,使錢鍾書的重要文化貢獻,能較完好的保存下來。
一九七九年十一月,《管錐篇》全部手稿,在胡喬木指示下,交中華書局用繁體字出版。由一九八九年至一九九四年先後三次增訂,四次印刷,是錢生平中的重要學術鉅著。二零零一年《錢鍾書集》出版,縱使其時錢已病重,本人沒能見到集子面世。二零零零年商務印書館將錢鍾書全部手稿掃描印行,用兩年時間編輯整理,於二零零三年出版了二千五百七十頁的《錢鍾書手稿集.容安館札記》三巨冊,中文筆記也可望於稍後出版。
一個世紀才子,文化巨擘,世道崎嶇偃蹇,但卻終身不渝愛國家愛文化,真要「愧」的是他,還是共同建構那個時代的人?這是一個國民教育的好設題。
25/7/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