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政民主化(落實篇)

5/5/2009

過去兩篇文章談校政民主化、談學校專權文化,是從現象探討,這裡談民主化,較多從如何落實角度看。

校政不民主和專權,除了少數人「享有」它的利益之外,大群體還是受其害的。2004年教育統籌局推出《教育(修訂)條例》,要求辦學團體訂定學校的使命及抱負、要求校董會加入新的選舉成員代表、要求校長的遴選和聘任受到一定的限制,目的是希冀校政做到比較公開、公平及開放透明,是朝校政民主化的路途走了一小步。

當然這種學校管理層的民主,那管你主觀意願定得如何理性周密,但冰冷的條文,如何敵得過人類的機智謀略?倒是改良管理實務的校務議會或校政委員會之類的架構,加入老師代表的成份,對校政民主化的改良或許更有實效。

現有的校務議會,是一議政機構,由校長和老師合組而成。如何組成?教育局沒有規定,可說是完全的校本。大多數學校必定會網羅各科組主管,再加一些教師代表組成。教師代表有的是有選舉之名,但卻是變相的委任;有的也真的是選舉出來的。但不論選舉或委任,其實也不很重要,因為他們根本沒有實權,只是發表意見,如何取決,主要還看校長心意。

不要以為校長就一定很喜歡極權,極權只有閉耳塞目,對有效管理未必有幫助。校長多由老師晉升,那會不知道妥善處理教師關係的重要性?說到底,韓非子的「以一國目視,以一國耳聽」這種管理手法,既適用於國家,也適用於學校。

教師團隊是一多元化組合,各科組主管面對不同的實踐難題,校長是一統籌角色,卻未必能深切掌握個別問題的內蘊。比如說,讀數學出身的校長,縱使對理科的學習還能略知一二,但如何教好語文,就不會比語文老師擅長。面對實際的難處,最終還得由老師承擔。意見能雙向交流,總比只能上情下達好。能否這樣,就得看看校長是否有足夠胸襟器量,當然更重要是能否知人善任。

校政民主化可以提升教育專業,這道理是很簡單的。科組主管應是各組各科有專長的人,加上在管理過程中吸收一定經驗,對各單位的發展應該駕輕就熟。一個對科組發展沒有遠見、沒有對不合理做法提出抗辯,只能凡事循常,或按「上頭」意願執行,實在配不起納稅人每月供養的高薪厚祿。

校政民主化可以提升教學效益,這道理是很簡單的。只有每個課節踏步進入教室的老師(大前提是經慎選的)才最了解學生的需要,才能明白如何「教好一節課」。老師的意見是重要的,用疏導或壅塞法(疏導是民主,壅塞是權極)帶來的效果是絕對不同的。

校政民主化可以提升團隊文化,這道理也是很簡單的。一位教師覺得自己受重視,也覺得自己的困境有人支援,工作才會更順心,團隊合作性才能加強。校政的推行,除了由上而下的「指令」外,還有科組老師開會時或平日閒談時的意見。如能適當地在校務議會中反映並獲改善,是鼓勵效忠的良好推動。

當然以上幾個「簡單」,真要做起來也不很簡單。更重要的是校長不應時刻認為自己是「天將降大任」的「斯人」,或伴隨教育市場化的訴求而推行或助長違反教育原則的措施;要成功活演一個政策調和折衷的中介者角色,而非以上壓下的指派者角色。校政民主化的落實,真的是可以嗎?

日期: | 作者: 鄭楚雄 香港教育 中國文化 評論